關于王某偽造新美公章的聲明
2018年7月,湖南省王某為了接下深圳某投資公司的一個裝修工程,不惜以身犯險,私刻深圳市新美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:新美公司)公章,冒用新美公司的名義,騙取了該投資公司的信任,簽訂裝修工程合同。案發后,王某于2019年6月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。近期,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以王某犯偽造公司印章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一萬元。
由于偽造新美公司印章,冒用新美公司的名義進行商業經營活動的行為,不僅嚴重侵害了新美公司和客戶的合法權益,嚴重擾亂市場秩序,還給新美公司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,情節極為嚴重,應受到社會的共同抵制。有鑒于此,現新美公司特鄭重聲明如下:
一、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條之規定:“偽造公司、企業、事業單位、人民團體的印章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,并處罰金。”遵紀守法,取財有道,是公民的基本行為準則。任何人一旦因貪念觸犯了法律,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懲罰。
二、對于類似王某的犯罪行為,新美公司嚴厲譴責并鄭重警告相關侵權者,立即停止任何侵害新美公司合法權益的行為。否則,新美公司將采取一切法律途徑追究其法律責任!
三、請廣大客戶提高警惕,謹防受騙!如有疑問,可與新美公司的經營客服部門直接聯系和舉報。咨詢/舉報電話:400-7777-347/0755-29581683。
特此聲明!
深圳新美裝飾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二0二0年一月十五日